光大阳光景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于2013年05月06日正式成立。根据《光大阳光景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光大阳光景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封闭期与开放日的相关条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根据该产品实际运作安排,计划于2017年5月22日在直销渠道临时开放参与。申请时间为开放期的工作日的交易时间。
2、在开放日,参与价格按“未知价”原则确定,即本集合计划开放期参与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集合计划每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自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每周第一个工作日披露上周末单位净值;开放期内每个工作日披露前一个工作日的单位净值。
投资者欲了解本计划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光大阳光景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光大阳光景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投资者可登陆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bscn-am.com )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95525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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