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光证资管”)作为管理人拟发起设立“光证资管阳光兴享34号24个月定开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称“本集合计划”,产品代码:865947)。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本集合计划募集期为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6日。投资者可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光证资管渠道,在募集期内办理份额参与事宜。为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以及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募集期内本集合计划单一投资者累计参与金额上限为1000万元。具体参与操作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自本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适用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3.0%,业绩报酬计提比例为60%。 管理人特别声明: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不是保证收益率。本计划相关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仅供管理人计算提取业绩报酬使用,不构成管理人、托管人对集合计划财产本金及收益状况的任何预测、承诺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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